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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省印发“成果转化尽职免责指引”破解高校院所、医疗机构成果“不敢转”问题

日期: 2025年06月17日   来源:黑龙江省科技厅 

近日,黑龙江省科技厅、教育厅、财政厅、卫生健康委、审计厅五部门联合印发《黑龙江省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制度指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尽职免责指引》),切实破解高校院所、医疗机构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“不敢转”的问题,激发广大科研人员干事创业、担当作为,形成支持创新、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,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。

《尽职免责指引》包括以下创新点。一是纳入医疗机构,拓宽成果转化范畴。黑龙江省首次将医疗机构纳入科技成果转化免责体系,极大地激励了医学科研人员推动成果转化,促进了医疗技术创新与临床应用的结合。二是联合黑龙江省审计厅发文,强化制度执行保障。创新性引入黑龙江省审计厅作为联合发文单位,审计专业力量深度参与,在成果转化涉及的资产处置等关键环节实施精准监督,确保免责情形认定严谨、合规、公正,既保护改革者,又严守底线。三是明确免责情形,细化操作流程。《尽职免责指引》系统梳理了可认定为尽职免责的11种具体情形,涵盖科技成果转化从决策到执行的各个环节,并配套清晰的操作流程,为参与转化人员和科研人员提供了清晰的行为边界与保障,树立了“支持创新、宽容失败”的鲜明导向。

《尽职免责指引》要求夯实科技成果转化主体责任,高校院所和医疗机构应当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内部管理制度,制定决策程序和内控机制,做好高校院所和医疗机构内部各部门组织协调工作,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及内部控制制度,做到履职尽责有章可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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